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浅谈工程监理企业在运行中应避免的法律责任

来源:工程监理公司 作者:建力 发布日期:2016-10-18 09:57:27 点击数:0

 浅谈工程监理企业在运行中应避免的法律责任


     工程监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,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工作,在资质申请、证书变更等方面要严格按照要求执行,避免不必要的法律责任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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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第一,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的法律责任

     (1)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,资质许可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,并给予警告,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。

     (2)以欺骗、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警告,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,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。

     第二,在监理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的法律责任

     监理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、涂改、伪造、出借、转让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警告,责令其改正,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;造成损失的,依法承担赔偿责任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     第三,未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法律责任

     工程监理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,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;逾期不办理的,可处以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     第四,未按照规定要求提供工程监理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法律责任

     工程监理企业未按照规定要求提供工程监理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予以警告,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未改正的,可处以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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